一般情况下,自新的《语文课程标准》颁布后,许多教师把新《课标》中倡导的新理念、新精神融入教学之中,使课堂教学呈现出勃勃生机,让人感到一种全新的气息。有些现象使我感到困惑,下面就这些问题简要分析一下。
一、分组讨论成了形式
上个学期,我们到石岐听了几节课。这几节课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就是都采用了分组讨论。而后美其名曰:合作学习。他们认为这就体现了学习方式的转变。确实,外表上看去,整个课堂气氛活跃,学生议论纷纷,与传统教学观下的课堂完全不一样。实质上,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参与了,有的在玩,有的墨不做声。什么是合作学习?“合作学习是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,有明确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。”所以,讨论时,必须先让学生明确“共同任务”以及自身承担的责任。只有这样,才能达到全员参与,才能体现合作学习的真正内涵。否则就只是形式。
二、滥用表演
记得实习的时候,有位同学在教学《纪念刘和珍君》时,突发奇想让四个学生上台表演刘和珍等人被枪杀的过程,学生们嘻嘻哈哈的演完了,台下的学生也跟着嬉笑,把原本很沉痛的一件事演成了闹剧,。简直是弄巧成拙。当然,表演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。特别是在语文课堂教学中,让学生编、演课本剧,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、表演能力及创新精神,还让课堂“活”起来。然而,这一方法的应用,应根据教学内容而定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这位同学没有准确把握教学内容,所以他设计的这一段表演适得其反。
三、评价变了味
《语文课程标准》中指出:“对学生的日常表现,应以鼓励、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,采用激励性的评语,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。”实验地的教师确实也领会了这一精神。可是,有的在教学实践中,评价却慢慢变了味:方式单一,语言含糊,不论对象,不分是非。不信,你走进课堂看一看,当学生答完问题,老师就是“掌声鼓励!”“太好了!”“太棒了!”“真了不起!”这些语言。这又未免过于形式化吧!难道所有的回答都应这样肯定?都值得这样评价?还是重点突出?都应该具体些。其次,评价应根据对象、场合不同而使用。对成绩差、自卑的学生,应多给一点;对处于优势的、骄傲的学生,应适可而止。因为适时的激励能增强学生的自信,而过分的表扬会导致学生骄傲。